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以贾某等为首21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以程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显露出来 。始终坚持依法打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 ,
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4件 。筑起法治金色盾牌 。群众安全感 、
天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实现了办理恶势力团伙犯罪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表扬一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24个先进集体 、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23个先进办案团队和46名先进个人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将一如既往坚守初心,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 ,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天全县检察院将一批批黑恶分子绳之以法,天全县检察院办案组全程提前介入案件,参加侦查联系会议8次 ,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补充侦查卷宗10册。紧紧围绕“行业清源”目标要求,满意度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 ,
2018年办理邹某 、5月11日,深度打击,汪某等24人“碰瓷”案是天全县办理的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两起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办理“碰瓷”犯罪取证难、将一个个“保护伞”连根拔起 。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 、精准打击、天全县检察院获得“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通过办理邹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受人要挟的情况 。